在评价画家们的作品时,常常运用这样的评语:“构图稳定,气势宏伟……意向豪放……变化多端……”等等。当给以这样的评价时,很明显,人们是从画作本身使观众产生的那种印象出发的。的确,绘画作品从形式和形象上给人的感受有欢乐的也有忧郁的,有活泼的也有严肃的,有激动的也有宁静的。这多种多样的印象不仅决定于题材和作品的内容,而且也决定于色调、明暗的配合,但更主要的是取决于作品的构图处理,也就是对构图因素的成功运用。 每一种构图处理中的所有各部分都以其内在的生命力而存在。根据某些形体在构图处理中所占的位置不同,就可能具有往上下、左右、中央或旁边的不同方向的趋势。形体和线条的“内在生命力”决不是每个人都能觉察到的,但是对于一个善于观察的人来说,它是存在的并完全可以被理解的。 形体和线条的这种运动,也就是它们朝这一方向或朝另一方向的动势是可以加强的,如在同一构图中,所要描绘的形体的旁边,还布置着其他某些有同一趋势的形体或者线条。那它这一方向的动势就会加强。 在另一种情况下,有些形体相反的动势会彼此削弱,而且就好象相互消除了运动的印象,因此,构图便变得均衡和平稳了。画家们把这种平稳的构图称为静止的构图。 如列奥纳多·达·芬奇的《最后的晚餐》,就可以作为静止的构图处理的例子。虽然该画上大部分形体和线条都明晰地表现出一种朝向中央的动势,而构图却终是令人产生完全均衡和庄严平稳的印象,这是因为这些线条的运动相互起着均衡的作用. 当构图中大部分形体和线条有着朝一个方向的动势的时侯,全部结构从整体上看便具有不平稳和带有动势的性质,这样的构图就称为动的构图。 为加强构图的表现力,不仅要画一些能够重复着构图中基本物体的方向的形体和线条,而且还要添上一些能与基本物体相对比的线条和形体。然而,只有当相互对比的形体彼此在形状和体积上不相等的时候,才能获得构图上的巨大表现力。否则的话,它们会相互妨碍,削弱彼此的表现力。 不仅是垂直和水平的形体以及有相反方向的形体能够彼此形成对比,而且具有各种不同外形轮廓的形体,也能够起对比作用。例如,大的圆形形体可以很好地与直的线条相配合。相反的,大的直角形形体可以很容易地与细长的曲线,或者外形不定的狭长形体相“押韵”。 在造型艺术中形体与线条之词表现 [1] [2] [3] 下一页 |